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:
(1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(投资人签字、盖章;内含指定委托书);
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;
(2)投资人(股东)的资格证明(自然人为复印件、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
复印件加盖)材料若为外文,应附加盖翻译公司的中文翻译件
全国性名称没有地域或行业限制,企业运营灵活
全国性名称从全国角度出发,企业起点更高
全国性名称是企业经营发展的“加速器”
全国性名称是企业资本运营的“推进器”
办理国家局核名要求
·注册中字头,国字头,外资和无区域性外资企业或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。
·只能通过向国家国务院申请注册来进行注册。
·没有区域限制,没有行业特征的外国公司的规模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。
·办理登记手续必须经国务院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