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,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中字头的企业,
国字头的企业,带中华,带国际,或者没有行政区域mdash;mdash;这些企业听起来就大气。办起事来就容易。
这类名称就叫做国家工商总局名称。我司专业代办。价位都是行业底价。时间可加急。快当天出。
企业核名时应注意的事项
1.股东名称及股东出资比例一旦确定,在公司名称查出后,公司成立三个月内 是不能变更的,
因此客户在注册公司确定确定股东及其投资比例时一定要谨慎考虑.
2.其次公司投资者不宜太多,股东太多对公司日后的运作不利,公司的结构很容易发生
3.变动而变更工商及税务登记等手续,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,甚至导至公司破裂 (这是我们在注
册的过程中碰到的一些事例,以供借鉴)
何种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或 “国际”字样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或 “国际”字样,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 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的企业;
(二)使用外国(地区)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、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,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“(中国)”字样。
国家工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
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2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
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3、投资人的资格证明(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);
4、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;
5、特殊的申请名称,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。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
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,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。